我省将重奖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对境外、省外资金投资产业集聚区实际到位并形成实收资本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75万~1000万元的奖励。对境外、省外资金投资产业集聚区内社会事业形成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50万~1000万元的奖励。
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转发了由省商务厅制定的“全面推进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开展产业集群招商,差异化承接产业转移,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十二五”期间争取引进境内外资金年增长35%以上。
今后五年,大力开展产业集群招商
我省作出部署,将大力开展产业集群招商。
其中,将以“区中园”建设为切入点,承接境外和沿海发达地区链式和集群式产业转移,计划培育50个对外开放示范产业集聚区、20个境外招商工业园、20个区域产业园、30个特色产业园,引导外来资本大力发展高成长性产业,利用外来资本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利用外来资本积极培育先导产业。重点推进中粮郑州食品工业园、鹤壁(深圳)电子产业园、孟津空港产业聚集区浙商工业园、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新乡中兵光电产业园等国内区域性产业园建设,积极承接国内产业转移,推动央企合作和珠三角、长三角、闽东南、环渤海等沿海地区产业向我省转移。
同时,我省还将建立专业招商队伍,突出精确招商,注重产业招商,认真谋划项目,积极开展项目推介和跟踪,重点加强项目对接。
招商引资做得好,最高奖1000万元
为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我省出台了一篮子的扶持新政。
在融资方面,我省将鼓励产业集聚区所在地政府采取政府授信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在用地方面,产业集聚区引进的鼓励类和允许类内外资项目,符合条件的将可以列为省级重点项目,优先配置土地资源。
值得关注的是,省政府还提出了具体奖励措施,最高奖励金额高达千万元。我省规定:对境外、省外资金投资产业集聚区实际到位并形成实收资本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75万~1000万元的奖励。对境外、省外资金投资产业集聚区内社会事业形成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50万~100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实收资本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10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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