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通过网络汇聚并交易,波及范围和涉毒人员极为广泛
据了解,涉案网络视频网站目前注册用户达数千万,平时在线人数几十万人,开设有3000多个“房间”,设有可容纳10人至500人不等的“十人房”、“百人房”。吸毒活动主要集中在涉毒人员申请开设的“十人房”中,部分“百人房”也存在吸毒问题。
“涉毒人员主要集中在21时至次日4时进行活动,涉毒的‘十人房’隐蔽性很强,‘房主’对房间设置访问权限,外人无法进入,加入房间必须经过熟人引荐,且需要通过视频表演吸毒行为进行认证后才能进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顾坚说。
顾坚介绍说,在某些注册用户群体里,存在一人多号的现象,通常采用不同的ID号码在线吸毒。某些涉毒人员为了避免过于暴露,随时更换上网地点,大量的涉案IP落地地址都是网吧、酒店、出租屋等流动性比较强的场所,甚至还有部分IP是通过无线上网。
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逐渐认识到,相对于传统犯罪形式,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涉毒违法犯罪是一种全新的犯罪手段。
“虽然有时缴获的毒品量仅有几百克或者更少,但这些毒品通过网络汇聚并且交易,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规模,其波及范围和涉毒人员之广泛不可想象。”公安部禁毒局缉毒行动处处长兰卫红表示。
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指出,“8·31”案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形势,网络已经成为不法分子发布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联络毒品交易和传播制毒工艺的重要平台。
侦查过程复杂且涉毒犯罪证据不易固定
“在浩如烟海的网络虚拟世界中发现、查实涉毒人员,难度很大。”兰卫红说,上网信息存储在网站、私人电脑中,网上活动隐蔽,下网后查找困难,如何在海量的信息中进行筛选、锁定嫌疑人,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大难题。
为锁定嫌疑人,专案组人员通过对视频聊天网站用户进行筛选,从中逐渐摸索出涉毒人员从事吸毒贩毒活动的规律特征,然后有针对性地锁定某些ID号码,作进一步的追踪侦查。一经确认,则立即通知ID号码所属的当地警方采取行动。
中国禁毒基金会秘书长陈兴友指出:“虚拟的网络缺乏明确的法律监管,而且有些通过网络发现的信息资料还不足以证实涉毒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了能够进一步延伸案件,彻底摧毁毒品制售来源,公安机关在抓捕行动中必须高度重视从虚拟网络到涉毒事实的衔接与过渡,即固定犯罪证据。”
在公安部部署的前期侦查工作中,甘肃专案组在12个涉毒“房间”内,录制了视频资料70G,采集涉毒相片638张;陕西专案组发现涉毒的“房间”有70余个,收集的影像资料达155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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