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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察酒驾致5死续:家属称村干部开始谈赔偿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0-31 07:20:00   来源:新京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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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群众围观。

证件显示派出所所长王银鹏所驾驶警车年检已过期。

  29日下午,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公安局梁祝镇派出所所长王银鹏因酒驾致5人死亡,3人受伤。

  昨日,汝南县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王银鹏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民警酒驾致5人身亡

  29日下午2点40分左右,裴晓德、商慧娟、马蜂等汝南县三桥乡的乡亲,准备到浙江宁波打工。他们在汝南县城等车。

  汝南县公安局梁祝镇派出所所长王银鹏,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Q3517的警车,在行至梁祝大道中段汽车站附近一十字路口时,将路边2根照明电线杆撞倒,车祸导致裴晓德一行5死3伤。其中4人当场死亡、1人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离世。

  《南方都市报》报道,据目击者称,该事件引发群众围观。聚集群众将包括肇事车辆在内的两辆警车和两辆殡葬车不同程度砸坏。

  肇事车辆年检已过期

  围观群众从肇事警车中翻出白酒一箱、数把刀具及一套警服。

  在肇事车辆中有一个行车证,上面标注着这辆桑塔纳轿车所有权归汝南县公安局,但这个豫Q3517警车的行车证上注明,此车的年检有效期至2011年8月,说明这个车年检已过期。

  29日晚,汝南网公布消息证实王银鹏身份。昨日下午,汝南县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经公安机关侦查,肇事者王银鹏属酒后驾车。

  公安部派工作组督察

  昨日,公安部官网发布消息称,公安部已派出工作组在当地开展工作,进行督察。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汝南县公安民警王银鹏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部已责成当地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严肃整治队伍,对执法犯法的,坚决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 善后

  家属称村干部开始谈赔偿

  据了解,死伤者都是汝南县三桥乡人,死者遗体在殡仪馆存放,目前伤者64岁的钟兰英,58岁的陈晓蓉,44岁的徐慧,正在医院治疗。

  死者裴晓德的弟弟裴先生刚刚得到噩耗,从外地赶回来,他说裴晓德是个哑巴,家庭条件很困难。

  死者的遗体是在29日晚12点左右才被运往殡仪馆的。裴先生介绍,现在死伤者家属都被安排在一个宾馆里,村干部已经出面和家属谈赔偿问题。

  “他让我们提数额,我们都是没见过世面的农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裴先生说。 本报记者 刘一丁

  ■ 人物

  所长曾抓获潜逃14年罪犯

  王银鹏曾任汝南县公安局王岗派出所所长,刚刚调任梁祝镇派出所所长,他在王岗派出所时抓获潜逃14年的罪犯曾被广为宣传。10月21日,某网站还登出《记汝南县公安局王岗派出所所长王银鹏追逃事迹》的文章。

  而驻马店公安局网站上宣传王银鹏的《他用真诚真情真心换来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一文更新日期是10月27日。仅仅2天后,一场致5死3伤的悲剧就发生了。

  最近对王银鹏密集的宣传和刚刚履新的事实,让人猜测他饮酒是否与此有关。(记者刘一丁 邢世伟)

【 作者:张尚初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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