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裴蕾)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争取了1.28亿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支出,奖励资金比去年增加了3800万元。
据悉,奖励资金的安排,将按照“重点倾斜、集中投入”的原则,向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公办学校倾斜,集中资金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同时财政部门规定,除补充公用经费外,其他改善办学条件类项目要与学校布局调整相结合,严格按照小学每所不低于20万元、初中每所不低于25万元的原则使用。
财政部要求,资金的使用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要创新资金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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