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按照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据了解,即将被列入“限制通行的车辆”,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第二类是未按规定放置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而第三类,是取得非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即所谓的“黄标车”。
去年12月20日,备受瞩目的厦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黄绿标制度正式实施。不过,当时环保标志的核发对象,仅局限于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车。今年6月2日,范围扩大到所有在厦注册登记的汽车,包括在用车辆。
交警部门日前发布的厦门机动车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近80万辆,其中汽车超过40万辆,仍有20多万辆汽车未申领“黄绿标”。根据限行规定,未取得环保标志、未按规定放置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在限制的时段、路段和区域将禁止上道行驶。此外,取得非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也将限制上道行驶,即在限制的时段、路段和区域禁止上道行驶。具体的限行时段、路段还有待上级部门审批,但有关人士昨天透露,未来限行时段一定是每日的车流高峰期,首批限行路段也一定会是“岛内大家最常走”的道路。
明年元旦起,“误闯雷区”的车辆,可能受到交警和环保部门的共同处罚。对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违反禁行标志予以处罚,通常是罚款200元;而对违反环保标志管理规定的,将由市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记者了解到,为了向机动车尾气污染宣战,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目前已暂缓受理微型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及所有载货汽车和挂车的转入申请,其余申请转入的机动车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阶段性新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机动车环保型式核准目录要求,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记者 王元晖 实习生 宋诗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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