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北京对未认证退休人员暂停发放社保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0-21 10:40:00   来源:新京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日前,西城区广内街道金老先生去银行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时,发现钱未到账。随后他被告知因没有认证,其养老金的发放已被暂停。据了解,像他这样领不到钱的老人不在少数。

  10月起,未认证人员的社保待遇暂停发放。北京市社保中心提醒社保未认证离退休人员,尽快补办手续。

  截至2011年9月,北京已有253万享受社会保险(障)待遇人员进行了资格认证。但还有个别享受社保待遇人员,在1年内没有进行资格认证。

  认证消息难以通知全

  2010年10月20日起,北京市启动社保待遇人员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按照相关办法,全市集中进行的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原则上每年一次,认证工作期限2至3个月。

  西城区广内街道的金先生称,以往他每年三四月份都要认证,每次都是居委会打电话核实,今年他一直没接到相关认证通知。

  金先生说,补办认证手续比较繁琐,要去原工作单位补办证明,对老年人很不方便。

  对此,据广内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员介绍,“认证是想看他们是否还健在,是否有冒领行为。”街道下面的每个社区或居委会都会张贴通知,让大家进行身份认证。但很多老人因联系方式变更,他们无法将认证的消息通知到每个人。

  补办后可再补发待遇

  北京市社保中心提醒社保未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尽快补办认证手续。如这部分人员发现待遇未发放,可携带《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的区(县)社保机构或其委托的社保事务所补办资格认证手续。

  资格认证通过后,社保系统将恢复其相关社会保险(障)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的相关待遇。资格认证一旦补办成功,预计11月底就可补领10月份的社保待遇。

  可由家属携证件代办

  广内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员提醒,此次尚未认证的人可尽快到街道社保所补办认证,然后通知原工作单位。

  北京市社保中心称,本人若无法前往补办社保资格认证,可由家属代办。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本人页,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等证件。

  此外,按照北京市社保资格认证相关规定,凡连续两年代办资格认证的,认证管理部门将主动与领取待遇人员联系,按本人选择的认证方式,面对面进行资格认证。 (韩宇明 李超 陈莹磊)

【 作者:姚培硕  编辑: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