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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天然气公司发展近万客户 股东自曝非法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0-21 10:26: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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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云阳县政府特意做出的约定,被自己否定。刘明玉等人由此完成了进军民用天然气经营最重要的一环。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众源公司的天然气输配工程是2008年12月开工建设的,2009年10月起陆续向云阳县高阳、南溪、江口三镇供气,目前用户已达近万家。

  众源公司总投资已达2000多万元,在以上三镇铺设的天然气管道共计80多公里。据云阳县审计局的审计报告,2009年至2010年,该公司收入共计1400万余元。

  其实,至今众源公司仍然没有经营天然气的资格。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文规定:经营天然气的企业,须经资质审查合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单就这一项,其行为属于超范围经营。”云阳县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科负责人表示。

  10月13日下午,记者奔赴众源公司所在地,就非法经营等相关事宜采访该公司董事长刘明玉,他避而不见。最后,一位自称该公司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的蔡军出面受访,坚称“众源公司是经过工商注册的合法企业,所有证照齐全,主管部门是云阳县经信委”,但拒绝向记者出示“燃气经营许可证”和工商执照。对于其他问题,他均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刘明玉,表明希望能面对面采访他本人,对方在了解记者是采访众源公司有关事宜时,表示公司都是合理合法运行的,针对记者的采访要求,他要求记者“拿介绍信来,到公司,有律师和相关人员接受采访,你们也有采访方式和条例。”

  记者继续提出采访他本人的要求,刘明玉连说三个“谢谢”后挂断了电话。

  云阳县经信委环资科提供的信息称,2011年2月,重庆市经信委才授予重庆众源公司城镇天然气经营资格,目前众源公司正在向其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而按照正常规程,要经营天然气,必须先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然后才能进行工商登记,没有这一许可,就不得办理登记。

  记者在云阳县江口镇采访时,有居民投诉称,该公司在城镇区域内铺设天然气高压管线,长达两公里,按规定这属于严重违规,应先将高压减成中低压后才能进入城镇区域内铺设。“我们像坐在火药桶上,整天提心吊胆。”

  众源公司在南溪镇主街道至广场一段800米左右长的天然气管线,竟和电缆线并肩同行,并未达到设计间隔距离,电缆线一旦短路,极易引发天然气管道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 作者:秦辰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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