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朱霖)郑州市物价局首次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使用价格调节基金1074963.96元向我市城市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9853人发放8月份和9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
今年5至7月份,郑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连续三个月涨幅超过4%。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建立郑州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文[2011]218号)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物价局经市政府同意,于近日首次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第一批补贴资金将于近日发放到位,补贴时间为八、九两个月。
此外,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建立郑州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郑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也将于近期发放。
据了解,郑州市物价局牵头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郑州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郑州市建立起一套符合实际的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与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指数挂钩调整的联动机制,并逐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标准提高幅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与经济发展速度基本同步的目标。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