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收了1000余万元好处费
笔者:看来权力通过一定的轨道,要达到目的是很顺畅的。
彭勃:是这样的。2004年3月,我将老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玻璃幕墙工程招标的信息告诉了吴清燕。她很快就联系到河南一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与对方商定,如果中标,对方按合同总造价的9%支付好处费。在我的关照下,这家公司顺利中标。事后,她拿到了好处费18万元。
不过,她的胃口挺大。2004年秋天,一家大型建筑开发公司想承揽中医学院新校区教学楼工程,通过别人找到我。考虑到这项工程浩大,她又太显眼,于是我就叫她以“秋阳”的名义同对方商谈投标事宜,商定中标后按照合同总造价的6%支付好处费。2005年1月,中医学院发布新校区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我以荣获鲁班奖数量多突出该公司业绩,并通过她向对方透露投标优惠比例幅度信息。后来,这家公司在评标中因优惠服务及承诺优势突出获得第一名,顺利中标。事后我得知,这家公司按约定分多次支付给她好处费共计880万元。我当时就感觉出她的胆子太大了。
笔者:但好像你没有就此“见好就收”。
彭勃:这也许就是通常所说的利益驱动的缘故吧。
笔者:你和她在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一共收受了多少钱,有几次?
彭勃:从2004年初至2006年4月,大概收了1000余万元,好像前后一共是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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