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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城市交通郑州市7家单位公开承诺书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0-13 05:47:39   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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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工作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畅通郑州,文明出行”主题活动,制定实施意见。

(一)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活动,人数不低于单位编制人员的20%,并就近就地合理划分服务区域,设置服务地点。志愿服务活动每周应不少于1次,每个路口不少于4人,服务时间1个小时。

(二)严格公务车辆的管理。当月驾驶车辆出现违章1次的,建议当月停开;连续2个月出现违章的车辆,应停开1个月; 凡驾驶车辆出现1个月违章2次以上、公务车辆被市政府收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规范干警职工文明出行行为。如出现违反交通法规的,首次出现人员单位必须指派4名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两小时;凡第二次出现违反交通规则的,必须指派8名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协助维护交通秩序4小时。

市局将把交通管理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范围,纳入单位(个人)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并在年底进行统一考核。

市法治办工作承诺书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畅通郑州”活动的总体部署,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0月8日~10月20日)。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办)、社区(村)要根据实际,制定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交通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在单位、车站、商场、社区等人员、车辆聚集区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页,利用法制宣传车、相关网站以及手机报、滚动字幕等快捷有效的形式进行大力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第二阶段:普法教育阶段(10月21日~12月30日)。市直单位和部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要深入社区(村)和居民家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的全过程。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1月30日)。广泛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检验宣传教育成效;及时发现总结在活动期间涌现出来的典型的人和事,总结推广。检验结果将作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共青团郑州市委工作承诺书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畅通郑州”活动的总体部署,实施细则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各青年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在不影响志愿者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组织志愿者在车流量较大的路口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每周至少1次。

2.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劝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劝导不文明行为志愿服务活动。

二、考核办法

1.活动中,团市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定期巡查和暗访,对于按要求认真开展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团市委予以一定奖励。

2. 对表现最为突出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个人进行全市表彰。

3.对于非因客观原因而拒不参加市、区两级团委安排活动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个人,注销团队和个人注册证,并致函所在单位。

4.对于未按要求开展活动或活动效果较差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检查中发现一次给予黄牌警告,再次被抽查到则取消评优资格,直至注销志愿服务组织资格和个人志愿者注册证。

你承诺 我监督 你监督 我兑现 共同给力 优化城市交通

【 作者: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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