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和“畅通郑州”活动的安排,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环境的若干意见》(郑交管办[2011]84号)的有关精神,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交警支队、市教育局等7家单位针对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城市交通作出相关承诺,在优化城市交通环境中走前头、当先行、做表率。
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承诺书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环境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要在市直机关党员中广泛开展“文明出行,争当表率”活动。
一、具体内容
1.开展“每周一天健步行”活动。
2.要完善机关党员“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活动机制。
3.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要将党员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范围进行考核;要与机关党建工作评优评差挂钩,把单位党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年度单位累计违反交通法规3次以上的,取消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活动要求
1.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直机关工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2.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眼前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带头做文明人,带头遵守公车使用规定,带头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带头为文明交通作贡献。
3.为规范机关党员干部的交通行为,市直机关工委将建立督察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单位遵守交通秩序的情况、“党员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督查。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