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重点对饮用水设施、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垃圾和污水设施等学校生活卫生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提出要求。其中在宿舍部分,要求宿舍高度不低于3米,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规范要求,教学楼内应在每层设饮水处,按每40人-45人设置一个饮水水嘴。学校的公共区域应设置方便学生洗手的水龙头,原则上每个水龙头服务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饮用水水量应满足学生每日在校的生活需要,原则上每人每天生活用水供应量不少于20升(不包括学校食堂用水量),每人每天饮水供应量不少于2升。(记者周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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