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河南新闻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0-07 21:30:39   来源:中国政府网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四、积极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充分发挥中原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走城乡统筹、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支撑和推动“三化”协调发展。

(十七)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提升郑州作为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地位,发挥洛阳区域副中心城市作用,加强各城市间分工合作,推进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开放型城市群。支持郑汴新区加快发展,建设内陆开发开放高地,打造“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形成中原经济区最具活力的发展区域。推进教育、医疗、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电信、金融同城,加快郑汴一体化进程。加强郑州与洛阳、新乡、许昌、焦作等毗邻城市的高效联系,实现融合发展。推进城市群内多层次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建设,促进城际功能对接、联动发展,建成沿陇海经济带的核心区域和全国重要的城镇密集区。

(十八)增强城镇承载能力。科学编制城镇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建设集约紧凑、生态宜居、富有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支持中心城市优化布局,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周边县城和功能区为组团的空间格局。增强郑州综合服务功能,提升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能力,建设中部地区重要的区域性经济中心。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制定覆盖全行政区的城乡规划,建设内涵发展、紧凑布局的复合型功能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九)提高以城带乡发展水平。发挥县(市)促进城乡互动的纽带作用,把中小城市作为吸纳农村人口就近转移的重要载体,推动城乡之间公共资源均衡分配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增强县城发展活力,支持有条件的县城逐步发展为中等城市,提高承接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按照合理布局、适度发展原则,支持基础较好的中心镇逐步发展成为小城市,强化其他小城镇对周边农村的生产生活服务功能。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有序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成城镇居民,享有平等权益。鼓励城市骨干企业与农村建立对口帮扶长效机制。

(二十)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规划,优化村庄布局,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规划先行、就业为本、量力而行、群众自愿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民就近就业、农村环境改善。支持新乡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通乡通村道路建设,同步推进村庄内外道路硬化。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沼气建设,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一)严格耕地保护和城乡节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统筹安排农田保护、城镇建设、产业集聚、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通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用地需求。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千村整治”试点,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提高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效率,扩大产业集聚区多层标准厂房比例,加快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积极盘活闲置和空闲土地。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机制,支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 作者:  编辑: 主滨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