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家拒绝提供发票,河南洛阳市民任乐亮向当地国税局进行举报。一个多月后,任乐亮收到了洛阳市西工区国家税务局寄来的特快专递,里面是举报案件涉及的200元发票和一张写明奖金为“壹元整”的《领奖通知书》,通知他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局领奖。
“我为了这个举报,4次向领导请假,冒着30多摄氏度的高温,3次往返税务局,花费多少且不说,就是去领这个1元钱的奖,来回公交车费也得3元。”任乐亮苦笑着说,“给我一封表扬信也行啊。你说,这1元钱的奖金到底是对我的奖励还是侮辱?这又如何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偷税漏税?”
为了讨个说法,得到1元奖金的任乐亮将洛阳市西工区国家税务局告上法院,要求税务局重新作出奖励决定。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国税局的奖励决定完全合法。
1元钱的护税奖金到底如何产生?合法的奖励为何却伤了举报人?记者近日赴洛阳进行了调查。
举报人:多次奔波换来1元奖励
任乐亮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今年5月11日,他到洛阳市西工区赛博数码城一家商铺购买电脑椅。“商家开价220元,最后以200元的价格成交,商铺老板只给我开了张收据。”
三四天后,任乐亮买的电脑椅就出了问题,“我打电话投诉,工商部门说得有正规发票才能介入处理”。
5月15日下午,任乐亮要求商家更换电脑椅,而商铺老板只愿意给电脑椅底座加个螺丝。
“邻居和同事都反映过电脑城不开发票的行为,我觉得这里肯定有偷税漏税的现象,只能通过举报才能杜绝。”任乐亮说,“我当时要求开发票,老板嚷嚷说,200块钱的电脑椅不给开发票,人家几千块钱的电脑也只是开个收据,想要发票再交20块钱。”
为讨要说法,任乐亮当场拨打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处理原则,热线转到了西工区国税局。接线员承诺称,稽查人员半个小时之内就到现场。”任乐亮说,“然而,我从三点多等到五点多,还是不见国税局稽查人员的影子。看天色也晚了,我就回家去了,刚走十来分钟,一位王姓工作人员打来电话,称自己有事来不了现场。我跟他说完具体情况后,他张口就说,‘你想要发票的话,给商铺20块钱不就得了?另外,电脑城中卖电脑椅的商铺那么多,你换家不另收发票钱的不就行了?’”
“反倒是我错了!国税人员怎么能责备举报人的护税行为呢?”任乐亮觉得很不满,“一两天后,西工区国税局打来电话,让我择日将书面举报材料和收据复印件送过去。”
任乐亮说,随后,他4次向单位请假,冒着酷暑到西工区国税局3次进行举报。“每次都是半天。有一次,因为举报对象否认,稽查人员竟然让我去当面对质。当时我就表示,证据如此充分,还需要对质什么?”
6月25日上午,任乐亮收到一份特快专递,里面装有两张100元的定额发票及一份《西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领奖通知书》,通知他凭有效身份证件到该局领取一元钱的举报奖金。
“这次举报来回跑3趟,不说误工费,光路费就花了几十元。再说,我们单位距离国税局10多公里,坐公交车需要半个多小时,下车还要步行一公里多,光去领这1元奖金来回就得3元钱。还有,光给我寄个特快专递也得20元哩,给举报人奖励却只有一元钱,太令人难以理解了。”任乐亮说,“虽然单位工作较忙,原来单位领导和同事也都比较支持关注,但最后我的举报竟然成了笑柄,让我感觉抬不起头。给我寄个表扬信我也认了,这奖励我1元钱,到底是在奖励我还是在嘲弄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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