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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郑州买房启用新合同 水电气暖公摊面积都要写清楚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9-29 06:12:08   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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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约定好的交房时间迟迟不能交房,约定好的房产证办理时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约定的封阳台最后变成了半阳台……针对近年来商品房买卖投诉集中反映的问题,昨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从今年10月1日起,新办理商品房项目合同备案时,开发商要同时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文本,经房管部门查验留存后,该文本要在售楼场所进行公示,供买房人查阅。

交房标准建议放弃格式条款

针对目前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制度被取消后存在的商品房质量问题,此次规定的交房条件中,建议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放弃格式条款,选择空白项重新约定合同内容,约定该商品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表;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已完成等。

公摊面积都是啥,要写在合同里

买房的人都会留意到,房子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往往能相差20%多,开发商通常只是笼统解释公摊面积包括哪些,让买房人云天雾里。

对此,市房管局专门列出一个附件,就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进行说明。

“参与分摊的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包括哪些,比如楼梯间、墙体等,还要写清楚这些参与分摊部位的名称、位置以及分摊方式。”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王光乾说。

另外,按照规划,该商品房有几个阳台,其中几个阳台是封闭式,几个阳台是非封闭式,都要在合同附件里面写清楚。

【 作者:者 胡审兵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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