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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管新规疑似株连 个人违规单位社区同受罚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9-28 17:20:24   来源:人民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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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碰撞

  硬杠杠促进守交规

  郑州市民 赵女士

  规定过细缺乏执行力

  郑州交管新规规定得过于细致,执行起来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比如在早晚上下班的高峰期,行人车辆特别多,对于骑车带人、不走过街设施等日常违规行为,如何及时制止呢?如果社区不执行“株连”规定,有何强制措施?这项交通治理新规,也许短时期内有效,但难以坚持下去,反而有损法规的严肃性。

  网友 七 禾

  有时违规实属无奈

  个人交通违规“株连”单位有点荒唐。我骑车确实违规过,但有时候是被逼的。有的非机动车道不是成为停车位就是被公交挤占,或者成为司机避堵的超车道,有时为了赶时间,我只好走机动车道了。

  郑州市民 崔 亮

  “株连”是种错误导向

  个人违反交通法规若都要通报单位,行政成本太高。难道单位或者社区不派人来做交通协管员,有关部门还要出人力物力去强制执行?另外,个人交通违规,处罚本人完全能够起到正确引导和教育的作用,再通过行政决定搞“株连”是一种错误导向。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魏 岚(记者曹树林)

【 作者:  编辑: 刘贺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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