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张雯艳和董利平再度相见,也是再度对簿公堂。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董利平几次向张雯艳表达“对不起”。不过,受害者张雯艳对此显然不予接受,庭审中她多次情绪激动,几次打断董利平的陈述并大声对其“控诉”,还明确表示“他从没真心诚意地忏悔自己的错误”,“希望法官一定要严惩”。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庭审后,审判长宣布,需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定期宣判。
事件回放
曾经,他们是一对恋人。可现在,对25岁的甘肃女孩张雯艳来说,曾经的男友、26岁的董利平,是她最不愿想起和面对的人。2009年8月,董利平因不满张雯艳提出分手,购买硫酸并泼向张面部,造成张雯艳全身多处烧伤,达一级伤残,并造成五官严重畸形、双侧鼻翼缺失等。去年9月,成都中院一审判处董利平死刑,赔偿对方9.8万余元。随后,双方均提起上诉。
他:“我一直在认错”
9时30分,此案正式开庭。当审判长令法警带出被告时,身材较高大的董利平一脸平静,坐在原告席上的张雯艳则一动不动,戴着黑色面罩的她默默埋着头,没有看对方一眼。
对一审判决,董利平表示张雯艳确系自己用硫酸所伤,但提出:“硫酸是她用手挡了一下,才倒出来的。”
被害方就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要求索赔整形费、精神损失费等共160万元。对此,董利平说自己愿意赔偿。接着,他向张雯艳道歉:“对不起,确实是我错了。走到今天这一步,我伤害了你,伤害了你的家人,丢下了我的父母……”他说,他一直在向张雯艳老家写信、道歉,“一直在认错”。
她:“给他严重的惩罚”
庭审中,张雯艳几次情绪失控。在董利平陈述上诉理由,说到他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夸大其辞,并且自己尽力在赔偿”时,话还没说完,张雯艳立即语音颤抖地质问董利平:“你在赔吗?”并表示自己只接受到董家2000元的赔偿,还是自己受伤躺在医院没钱治疗,其兄找到董家拿到的。
庭审中,张雯艳对董利平的态度始终难以接受。她向审判长提出,“希望给他严重的惩罚”。“一个20多岁的女孩子,天天戴着口罩,完全没有能力养活自己,每天都过得非常痛苦……”张雯艳哭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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