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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警:交通违法者将罚执勤两小时 单位负连带责任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9-27 05:01:00   来源:中原网--郑州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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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意见内文规定,机动车驾驶者、非机动车驾驶者及行人违反交通法规的,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要动员其参与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协助维持交通秩序两小时,并由公安交警部门告知其所在单位(社区)。

  凡是单位(社区)首次出现本单位(社区)人员违反交通规则的,必须负责指派两名交通志愿者于10日内,到指定地点协助维持交通秩序两小时;凡第二次出现违反交通规则,或10日内不按要求落实交通志愿组织责任的,需要指派4名交通志愿者于10日内到指定地点协调维持交通秩序,以此类推,形成加倍落实交通志愿者责任的机制。

  如果本单位(社区)拒不落实的,将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倍选派人员履行交通志愿者义务。凡不能按规定落实的单位(社区),由市畅通办进行通报,并在新闻媒体对其进行曝光。

  同时,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和年度考核工作,实行交通违规一票否决制度。属于文明单位的,根据单位人员累计违规次数分别给予警告、暂停和取消的处罚。

  记者现场体验

  昨日,在陇海路与桐柏路口,交巡警已经开始针对违规的电动车进行处罚,没有出现以往“法不责众”等现象。发现一辆违规,立即上前阻拦,要求违规者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或直接对其处以罚款,在短短5分钟内,就有3人被罚。

  协管员对电动车违规最有发言权,认为早就应该出台硬性规定,对电动车加以规范。“总有几个不自觉的,大家在他们的带领下,也跟着违规了。”

  协管员们将电动车分为以下几个类型,骑车不看信号灯,整条马路任我行;单手握车把,另一手拿电话、打伞或拎东西,左右乱拐;一辆车上3~4个人,甚至前踏车板上还蹲一个,严重超载。

【 作者:记者 陈思 通讯员 邢红军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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