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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情侣订婚两年感情破裂 因彩礼双方起纠纷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9-23 15:00:11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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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强(化名)是个老实本分的小伙子,提起最近一段时间的经历,肖强一个劲地说着“糟透了!”,他跟未婚妻感情破裂,为了要回彩礼,两人只能法庭上相见。

2007年5月份,肖强经人介绍认识王晓丽(化名),两人一见钟情,并于同年12月份订了婚。订婚时,按照王晓丽家乡“万里挑一”的习俗,肖强给了王晓丽11000元彩礼钱。两家人平时常常走动,在一段时间里其乐融融。

幸福生活总是太短。订婚不久,王晓丽跟同乡姐妹一起外出打工,这一去就是一年多。或者正是由于两人两地相隔,导致交往甚少,恋爱关系逐渐疏远。当肖强和王晓丽都感觉这段感情已经走到尽头时,双方遂决定解除婚约。肖强认为,婚约解除的责任不在自己,因此要求王晓丽返还彩礼钱11000元,但是多次索要未果,肖强遂将王晓丽父女俩诉至宁阳县人民法院。

经法院审理,双方都承认有关彩礼的事实,在了解清楚后,宁阳县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支持肖强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王家人不服判决,向宁阳县检察院提出申诉。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男女双方按照民间习俗订亲时给予对方一定的彩礼,该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赠与,并以促成双方婚姻为目的,具有明确的受赠人是赠与行为的基本特征,王晓丽是接受彩礼的受赠人,现因双方解除婚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规定,王晓丽应予以返还。

彩礼纠纷日趋增多骗彩礼案件难侦破

因为彩礼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2011年初,化马湾的居民孙某经一位陌生的媒婆介绍,与一云南籍女子薛某相识并很快登记结婚。当时孙某给予薛某彩礼等计40000多元。然而,在两人结婚并同居两个多月后,薛某有一次以外出逛街为由,一去不返并销声匿迹。

22日上午,记者电话咨询了泰山区、岱岳区等几个派出所的民警,众民警都反映由彩礼引发的纠纷案件增多了不少。泰安市巡特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民警侯树虎和李庆峰也告诉记者,虽然他们不处理案件,但在出警巡逻时也遇到和听说过不少关于彩礼纠纷的案情。

岱岳区人民法院的钱继红法官已经从业7年,钱继红告诉记者,她所审判的彩礼纠纷案,每年都会有四五起,还有不少退由派出所按照刑事案件来处理的骗彩礼等案件,但由于骗彩礼案件侦破难度很大,往往不了了之。宁阳县检查院的沈爱国告诉记者,彩礼风俗在农村较为突出,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大。

没结婚分了手必须退还彩礼

钱继红告诉记者,根据法律专家的意见,一般认为彩礼是一种附带条件的赠与。这种关于彩礼钱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三种条件下法院可能支持退还:一是男女双方未领结婚证;二是双方领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共同生活过,并且以离婚为前提而要求退还彩礼。第三是男女双方领过结婚证,也共同生活过了,但因为彩礼导致男方家庭困难的,离婚时可以适当退还彩礼。“没有结婚而共同生活的,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到时候如果两个人分手,按照法律必须退还彩礼。”钱继红说。

从情理上而言,钱继红告诉记者,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要求酌情减少退还额度。钱继红提醒广大适龄青年,一定要多加注意。“现在对于彩礼纠纷,一般在双方协调下大多都解决了,不能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也基本能解决。但是对于专门骗彩礼的人,却防不胜防。现在骗彩礼的人愿意跟对方领证结婚,甚至生孩子,只要给钱。一般地,彩礼超过当地风俗很多,不要轻易相信。再者,骗彩礼的人大多都是外地人,需要多加留意。”钱继红说。

近日,一宁阳小伙为了要回彩礼,将已经分手的女朋友告上法庭,最终经法院审理后得出判决,由女方返还男方曾经给予的彩礼11000元。一时间,由彩礼引发的纠纷,再次成为人们饭后谈论的话题之一。

【 作者:曹剑  编辑: 禹亚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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