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治上放心。要着眼战略全局,立足西藏实际,切实认识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既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要求,又是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快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的重要途径。要坚决贯彻两个“毫不动摇”,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在全区上下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二是思想上放开。必须冲破一切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破除重公有轻民营的思想,树立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抓非公有制经济就是抓发展、抓就业、抓增收、抓民生、抓稳定的观念;破除循规蹈矩不敢突破的思想,树立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观念;破除封闭保守、传统发展的思想,树立开放发展、科学发展的观念;破除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的思想,树立干大事业、求大发展的观念;破除重监管轻服务、重检查轻支持的思想,树立以服务促管理、以扶持促发展的观念,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同等支持、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是政策上放宽。要从西藏的实际出发,制定一系列比内地放得更宽、突破性更强、含金量更高的政策措施,做到“零注册、轻税赋、强支撑、少检查、重激励”,充分调动各方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是发展上放胆。要勇于创新,敢为人先,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大胆地干,坚持“非禁即入”,除国家明令禁止的以外,所有领域一律对非公有资本开放,在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出资方式、册资本、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降低非公有制经济准入条件和标准,拓展民营资本发展的空间。
五是工作上放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调整充实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建立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听取非公制经济发展汇报,研究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酡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西藏自治区区(中)直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自治区人大、政协各专委会、区党委巡视组、西藏军区政治部、空军拉萨指挥所主要负责同志,各地(市)委书记、统战部长,行署(政府)分管副专员(副市长),各县(市、区)委书记,全区首届100名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自治区非公有制企业代表出席了主会场会议。(胡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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