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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郑州市经适房执行新政策 解市民十大疑问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9-23 04:53:21   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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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四

赵女士:我当时买的经适房有超出面积的部分,现在想上市交易,是按照什么面积计算?

解答:签订合同时,超出核准面积部分已缴纳差价款的不再缴纳,未缴纳差价款的则同样需要缴纳全部面积的差价款。

疑问五

冯先生:我是用经适房货币补贴买的商品房,现在可以上市交易吗?

解答: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后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购买时间满5年的,上市交易时不再缴纳差价款。购买时间不满5年的,上市交易时需退回所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疑问六

李先生:如果我自愿退出经适房,以后还可以再申请保障房吗?

解答:自愿退出经适房,并由政府回购的家庭,凡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的,可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疑问七

王女士:离婚了,丈夫名下的经适房能转到我名下吗?

解答:这要看是否符合购买经适房的条件。《通知》规定,因继承、离婚等原因需要转移经适房所有权的,被转移人不符合购房条件,需缴纳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缴纳差价款的,由政府回购。

【 作者:记者 孙娟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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