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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规划建设局一官员将医院改成商品房出售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9-21 21:2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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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温州9月21日电(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岳华萱)对辖区内违反规划实施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是规划建设局监察大队的职责。然而,浙江乐清市一规划建设局监察大队领导不仅在本辖区内参与了受让医院建设项目,并擅自将医院改建成商品房予以出卖,同时,又利用手中职权向有关人员打招呼说情让其隐瞒不处理群众的举报。日前,乐清法院审理该案。

  林柏龙原系浙江乐清市规划建设局监察大队党支部副书记。林和其他六人合伙受让得乐清市虹桥康复医院项目,并于2004年9月至2006年4月间擅自改变该项目审批的使用功能和建筑规模,将其建设成一幢建筑面积为4894平方米的6层公寓式商品房。

  后林某等人将2至6层的25套商品房,以每平方米2700元的均价予以出售,于2007年售完。

  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间,林某等人经商量,又擅自在原已建成的6层公寓式商品房基础上加建2层跃层式商品房,建筑面积为1593平方米。

  在上述建设期间内,因群众多次举报虹桥康复医院建设项目有改变审批功能及超面积建设的违法行为,而被乐清市规划建设局监察大队立案查处。

  在查处过程中,林某利用其本人身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向有关人员打招呼说情。在自己分管虹桥片组工作后,不仅不履行查处片区违法建设行为的职责,还吩咐经办人赵某等人隐瞒康复医院未按审批的使用功能进行建设的违法事实,致使乐清市规划建设局仅对康复医院超面积建设的违法事实作出处罚,而对该项目未按审批的使用功能进行建设的违法事实作出处罚。

  据统计,林某未处理虹桥康复医院改变使用功能的行为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的损失29.47万元。

  法院认为,林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作为对建设项目违章行为进行监察的规划部门人员,在查处自己参股的虹桥康复医院改变使用功能的案件中,利用工作便利予以说情和开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林柏龙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完)

【 作者:唐伟杰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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