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招
冒充营业员前去应聘
5月4日13时许,踩点完毕第二天,红红赶到汝河路与伏牛路口“爱莉莎内衣店”。
“我把电动车停在门口,进到了店内,我只见到一个25岁左右的女子。”
问:为什么偷卖内衣的那家衣服店?
答:因为那家内衣店在应聘员工,我可以假装去应聘,老板会放松对我的戒备。
红红进店,声称自己是来应聘的,对方简单地了解情况后,就让她在店内试试,看能不能适应,红红开始上班。
由于当天买内衣的人比较少,红红一直到晚上10点下班,也没有找到机会偷。
第三天,9时许,红红继续冒充营业员,招揽客户3个小时,也没能找到作案机会。
11时许,店主准备出去买东西,将手机放入收银台的一个抽屉,一会儿店里来了六七个顾客,一共买了1000多元的内衣。
随后,红红趁店主的妹妹不注意,打开抽屉把1000余元及摩托罗拉V9手机(价值1135元)盗走。
第三招
互留手机号帮忙揽客
5月16日15时许,红红赶到伊河路市场东区10号的“男装地盘”服装店,将被害人樊洪敏的2500元现金盗走。
“我在门外挑了一件短袖,价格是25元,付给店主50元钱,让她找钱。”
问:你让女店主给你找钱是什么意思?
答:想通过找钱知道她放钱的地方及她有多少钱,所以她进店里的时候,我也跟着进店了。
红红进去后,看到店主走到墙边的一个塑料箱前,从里面拿出一个深红色的女式挎包,从挎包中拿出一个长方形折叠钱包,里面有很厚一沓钱,大部分都是100元。
此时,红红一直想把店主引到店门口,好趁其不备下手,就要求再拿一件一样款式大号的短袖,但由于店内面积小,还是不好下手,只好又付了25元。
要了第三件,付过25元后,红红放弃了这种方式。“我无法脱离她的视线,偷不成,但是我不死心。”
随后,红红开始和店主拉家常,并提醒说别把挎包放在塑料箱里,“我一个同事也是卖衣服的,也是把挎包放在塑料箱里丢了”。
在红红的指引下,店主将包放在了挂满衣服的柜子里,并没有上锁。
为了取得对方信任,红红自称姓王,还要带着姐妹来买衣服,并互留了手机号。
没一会,店主饿了,让红红帮她看店。于是,红红满心欢喜地答应,并将包里的2500元现金盗走。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每位受害人都“感觉有点不对劲”,但此时犯罪嫌疑人已逃之夭夭,他们有些警惕性较高,却被对方“留手机号、给店拉顾客、帮忙招呼客人”等方式迷惑。还有些店主,招聘营业员竟然不要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可见警惕性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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