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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必须严肃查处网络泄题事件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9-19 20:47:57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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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截屏(资料图片)

    新华网北京9月19日电(记者黄冠、何雨欣)一向被认为严格、诚信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在今年却被指泄题。考试结束之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网站上发布公告,称“我们注意到,考试期间有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叫卖此次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答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高度重视(泄题事件),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面调查”。

    虽然此次注册会计师考试涉嫌泄题事件还没有最终结论,但媒体披露的事实却令人触目惊心。据称,“全部科目还没结束,考题及答案已在网上出现”,“新浪微博在过去两日中也零星出现了一些答案截图,发布时间均在当场考试开始前”,“考前一个月,卖答案短信满天飞”。

    早在2001年7月,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明确:“国家教育全国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于“绝密级事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是从1991年开始实行的,其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考试启用之前属于“绝密级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应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前、考试期间“通过网络叫卖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答案”,涉嫌泄露国家秘密,一经查实将难逃法律严惩。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造成泄密事件发生。既然考试前、考试期间,已经出现“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叫卖此次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答案”,考试组织者为何未予及时查处?如果此次注册会计师考试泄题事件属实,不光是倒卖试题答案的不法分子应受到法律制裁,考试组织者、监管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至少难辞不作为之咎。

【 作者:黄锐  编辑: 徐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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