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意
在目前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断水、断电”或许是保护环境权的一柄利剑,但这种做法却对营业自由、健康权以及相当水准生活的权利等构成不同程度的限制,并由此形成几种权利保护间的冲突,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当前在环境污染治理上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今年6月30日通过的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断水、断电”这一手段虽然好用,但不合法,有关部门应该反思,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治理好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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