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缜密侦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近日成功破获一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非法销售“瘦肉精”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机关查明,2009年,新疆籍犯罪嫌疑人陈某与嫌疑人杨某在闲聊中,得知贩卖“瘦肉精”非常赚钱,便通过互联网发布购买“瘦肉精”的信息,不久收到一杭州籍犯罪嫌疑人迟某的回复。
陈某在第一次从迟某处购买到“瘦肉精”获利后,开始连续购买。他将买回的“瘦肉精”分别卖给杨某等人,赚取差价。与此同时,杨某除将部分“瘦肉精”喂养育肥牛外,还将剩余的“瘦肉精”销售给伊宁县皮某等下线分销商和养殖户。据警方统计,2009年至2011年2月,杨某先后打入陈某账户几十万元购买“瘦肉精”20余次。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公安部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打击行动,将查清“瘦肉精”生产源头、查清销售网络、将犯罪分子全部缉拿归案作为侦办“瘦肉精”案件的硬性标准。 (曹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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