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刘某为了避免“电子眼”拍照,在自己的车牌号0上加了一撇变成Q,被沈阳交警发现。因为这一撇,刘某被处以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并被扣除12分。
沈阳交警支队和平一大队民警李克东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经过:8月19日下午,正在街面值勤的李克东发现一个一辆外地轿车车牌号有描过的痕迹,在追上这辆车后,李克东让司机刘某出示驾照,对比发现前后车牌号上的0都变成了Q,在李克东的再三追问下,刘某承认是自己改的车牌号,目的是怕“电子眼”拍照。
李克东介绍说,虽然只是给0加了一小笔,但已属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擅自涂改车牌,为此刘某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并扣除12分。
李克东提醒,驾驶员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要因小失大。(记者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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