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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检察机关公开选任66名监督员 网友可报名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8-12 16:05:38 来源: 中原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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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网讯(记者 郝莎 实习生 吴雪娇 通讯员 周庆华 李岩)“郑州市检察机关将面向社会公开选任66名人民监督员。”8月12日,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郑州市检察院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已开始,拟在全市范围内选任人民监督员66人,任期5年。

    普通百姓也可当监督员

    “原以为只有“当官的、上班的”才能监督你们,想不到我们老百姓也能当监督员。”来自金水区的市民王先生在得知郑州市检察院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公告后,在前来报名时感慨地说。

    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本次人员监督员的产生办法由单一的民主推荐程序产生,扩大到公民可以自我推荐,任期也由原来的每届3年延长到5年,选任方法也由以往本级检察院选任改为统一由上级检察院组织。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苏志广说,这一举措,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公信力。

    通过这次选任,郑州市检察机关将建成由市检察院统一组织、面向社会统一公开选任;对人民监督员情况进行备案,随机抽取监督员依法对人民检察院有关案件进行监督的“上管一级”案件监督方式,这一模式有效克服了原来的同级检察院自行组织监督可能出现的人民监督员“熟人化”、公信力不足,以及人民监督员可抽取范围狭窄等问题,确保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有效实现。

    记者了解到,我市公民只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二十三周岁,公道正派,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即可报名。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受过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不能担任人民监督员。而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人员、执业律师、人民陪审员、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则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

    监督范围统一调整为7方面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以往,“3类案件”、“5种情形”是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代表性符号,而本次选任,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统一调整为7个方面。“主要是将‘5种情形’纳入刚性监督,同时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具有终局性的其他环节也纳入监督范围”郑州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广建说。

    这七个方面是:人民监督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同时,人民监督员还可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其他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等也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5天时间想报名的请抓紧

    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愿意担任郑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各界人士,可以由单位推荐,也可以由公民个人自荐申请。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15日-8月19日到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或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现场报名,填写《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推荐表》或《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自荐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跃辉,电话0371-67150121。

    报名结束后,郑州市检察院将按照人民监督员的条件,对被推荐或本人申请担任人民监督员的公民进行考察,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确定人民监督员的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 作者:记者 郝莎 实习生 吴雪娇 通讯员 周庆华 李岩  编辑: 陈祖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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