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危害台湾农作与生态30余年的福寿螺,因被发现其卵可萃取抗氧化的虾红素,竟引发饲养热潮,云林县内估计有上百公顷福寿螺养殖池。云林县府10日开始查缉福寿螺饲养池,依“植物防疫检疫法”开罚业者3至15万元(新台币),全力防止“螺螺危机”再现。
据报道,福寿螺于1979年左右由商人引进,当时打算取代田螺,成为价廉物美的食用螺类。但因肉质不佳遭弃养。由于繁殖力超强且“见青就吃”,危害农作物甚巨,农政单位花费无数经费与心力防治,危害才逐渐缓和。
未料想,2011年初台湾岛内某生物技术公司宣称,可从福寿螺卵萃取抗氧化的虾红素,用来制作化妆、保养品,引发民众饲养热潮。台“农委会”7月宣布禁养,云林县农业处劝导后,10日进行首波查缉工作。
农业处长吕政璋率农政人员查缉虎尾镇、褒忠乡三处福寿螺养殖池,发现这些养殖池都位于农地旁,池边顶多施矮墙、排水设施直通农田排水沟,福寿螺可轻易外流,根本是“毫无防范的养殖方式”。
福寿螺池所有者褒忠乡民代表会主席张峻瑝说,乡内福寿螺池并非饲养池,而是“置放池”,并没有繁殖,而是到附近农地、排水沟搜集福寿螺,集中起来放到池内,再卖给生技公司。他们是为农民除害,怎么反而要受罚。
另一名福寿螺池主说,生技公司2011年2、3月与他们谈妥福寿螺收购,他们才花钱兴建置放池,结果“农委会”7月宣布禁养,完全没配套措施,他们损失惨重,非常不公平。
农业处农务科长许永瑜强调,福寿螺可以捉,但绝对不能养,现场福寿螺池有开沟垄埂,池边设有黑色塑胶网,显然是饲养池,将依“植物防疫检疫法”开罚3至15万元罚金,并要求所有者回复原状。若未依规定办理,将径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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