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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囤地捂盘罚款1至3万元被指“过轻”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8-11 15:03:00 来源: 北京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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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话要说

  是震慑还是保护

  天山雪莲(715551514):三万元对于房地产老板而言,还不够一顿饭啊!对于企业而言,连万牛一毛都没有,一点警示作用都没有。

  沙小易:三万元,还不够开发商赚得钱一天的利息,实在不足以让他们停住非法获利的脚步。

  〆深恋╮浅爱(736940677):卖两平方米就能赚回来。

  张晔纯:3000万还差不多。 金闳伟:交三万元就能将黑钱洗成白钱?是震慑开发商还是在保护他们?按照项目总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罚款?这还是想让他赚钱,仍然是非法得利!

  蒋有三:是不是像农村超生罚款那样,钱到位违规就变得合理合法了?如果是那样,无异于纵容无良开发商,给他们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余味:对于严重违法开发行为不能罚款了事,要取消该开发商开发权,这才能起到威慑作用。

【 作者:林伟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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