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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安置房无证上马 鸡毛掸子可戳出墙上水泥灰/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8-10 06:04:10 来源: 红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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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部分安置房疑未办妥手续就发售

而实际上,当记者近日以购房者身份来到先锋小区售楼部时,其销售人员热情地向记者推销尚未竣工的10栋:“明年3月份交房,107平米,三十五六万的样子。12栋已经卖完了,13栋会贵些。”

记者问为什么不能按揭,该销售人员称:“这块地都是安置房的土地,一起划拨的,我们拿出一部分作为商品房开发,先建房再办手续。我们和区政府有协议的,他们会协助我们将土地变性。”

“这几栋商品房是为了石峰区政府弥补我们建安置房的损失。”记者提出是否能看看区政府的相关文件,一名开发商负责人则表示区政府有文件支持,但却表示无法出示。

而随后记者致电株洲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石峰区先锋小区房子的情况并不清楚,并不在我们管辖范围内,详细情况得去问石峰区政府。”

[官方说法]

该小区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记录

早在2010年年底就有人在株洲市市长信箱投诉,石峰区政府回复称,5月份株洲市房产局曾做过质量鉴定,承诺三个月后即近期会出具鉴定结果。在该回复中,记者未看到石峰区政府关于该套安置房程序违规的相关说法。

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王晋则向记者证实,在他们的竣工验收备案系统里,没有查找到与先锋安置小区有关的备案记录。

8月8日下午,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总工程师文建国来到石峰区先锋安置小区,对于板间距宽达23厘米和部分成品房地板出现裂纹以及楼间伸缩缝开裂的现象,他认为可能与缝隙填充物的材质有关系,具体质量问题需要取样检测。

[律师说法]

“上车补票”损害购房者利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株洲市政府印发的《株洲市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安置房项目必须首先完成相关备案和审核程序,才能开工和使用。显而易见,石峰区先锋安置房项目是违规的。而时至今日,该项目仍未办理所欠手续。

周天律师认为,没有相关手续就开工建设的项目应被视为违章建筑,也是不能对外发售的,安置房也是如此。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开发商在交房前是必须向业主提供“三书一证一表”,对于如此“上车补票”的行为,会损害购房者的利益。潇湘晨报

【 作者:记者 张强华 陈磊 潘月圆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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