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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黑房开”现象调查 揭秘黑房背后的利益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8-09 09:53:00 来源: 贵阳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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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房”开发三部曲

  红花岗区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孙昕说,最早发现黑房开是在2007年左右,而长征镇坪丰村和汇川区高桥镇鱼芽村最为严重。“这两个地方属于城郊接合部,靠近遵义火车站,与火车站平行相邻的东联线公路横贯这两个村镇。”

  火车站另一侧的城区,则是遵义市城镇化进程全面加速的见证,它同样始于2007年左右。城区面积不断增大,征地、建房,成了城区扩容必不可少的内容。

  在《土地管理法》中,征收村民耕地是需要补偿的,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如果地上是建的房子,获得的补偿肯定比种地、种菜高得多。同时,纳入城区规划范围的传闻,坪丰村和鱼芽村的村民在那期间经常听到。

  传闻听多了,两个村村民的观念逐步发生改变——“种地种菜不如种房”。

  “但是,如果仅靠村民的经济实力想要种房,还是有些困难。”遵义市汇川区纪委案件检查室主任王泾说,正是资金的需求,黑房开粉墨登场。

  王泾说,黑房开的操作模式主要包括三种:

  第一种是村民自己出地、出资改(扩)建或新建房屋,占的比例较小。

  其次,村(居)、村民组以及村民出地,“黑房开商”出资改(扩)建或新建房屋,占的比例也不算太多。

  第三种则是“黑房开商”从村集体或村民个人手中购地,自己出资新建,这种情况占的比例非常大。

  在黑房中沦陷的官员

  土地的问题解决了。

  接下来,在黑房开商建房过程中,最大的障碍是乡镇城管办的监管。

  梁钟泽说,黑房开商最怕就是修建的房屋被拆,这会使他们的经济利益大受损失。

  为此,黑房开通过各种途径,逐步采取送礼、行贿的方式拉城管干部下水。

  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城管办主任郭秋(化名)就是其中的沦陷者。

  郭秋在2007年1月至2008年10月,先后4次单独或伙同镇城管执法人员,收受6名黑房开商4.1万元。

  郭秋在收受这些钱财后,对黑房开商的非法建房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他们也只会到现场象征性地敲敲打打,但不会对黑房的建设造成致命打击。

  梁钟泽说,正是因为郭秋这样的基层城管部门领导沦陷,导致遵义市黑房开发展势头极其迅猛。他说,那个时候,整个坪丰村差不多将近8成村民都开始建房,并且昼夜开工。

  黑房开的蔓延势头,很快引起遵义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2008年年底,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率先向黑房开发出“打击令”。

  2008年10月13日,红花岗区成立打击“黑房开”专项行动工作组。此后不久,汇川区也对“黑房开”进行专项打击。

  在专项行动工作组之外,红花岗区还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察局、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单位组成的“红花岗区‘黑房开’系列案件联合调查工作小组”。

  统计数据显示,从“黑房开”专项打击至今年7月,遵义两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纪委查处违纪违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超过48人,所有构成犯罪的人员均被移送司法机关。

  梁钟泽说,从查处情况来看,涉案的“保护伞”主要是城管系统人员,市、区、镇都有城管干部涉案。对此,他认为其中既有利益问题作祟,但是干部监管制度上也存在一些漏洞。

【 作者:张慧鑫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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