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非法制售假药案
5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市局执法人员与公安机关配合,一举捣毁一个非法制售假药及假冒保健食品等产品的窝点。该窝点位于二七区马寨镇张寨村西头一民宅内,共三层楼,面积约700平方米。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了大量的假冒药品、假冒保健食品等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药品、保健食品等产品予以扣押,共装七卡车,初步认定货值99.8万元。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涉案当事人刘威等2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五
假“制何首乌”案
5月16日,群众举报经三路某药店经营的“制何首乌”怀疑是红薯,金水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核查,查验该店购进票据显示“制何首乌”生产厂家为安徽省亳州市中药饮片厂、批号110310,执法人员对该批“制何首乌”进行了针对性抽验。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确认为假药。初步调查涉案货值金额220元,依法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开始实施,此案是《刑法修正案》实施后我市查处的第一例假药案。
案例六
销售假冒医疗器械案
7月1日,执法人员在管城区十八里河镇站马屯村的一处民宅检查发现“白马寺痛消贴”4万贴,标示企业名称:上海太昊生物科技(周口)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建设西路18号;注册证号:豫周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1260013号(更);经调查,涉案嫌疑人陈磊供认一共生产“白马寺痛消贴”4.21万贴,向黑龙江销售了2100贴,每帖1.2元,案值5.052万元。当事人陈磊未能提供“白马寺痛消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已涉嫌生产无证医疗器械。现场还发现标示为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万通筋骨贴”、标示为一正集团吉林省医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正痛消”等众多假冒产品。目前涉案嫌疑人陈磊已被江西樟树市公安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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