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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受贿被判入狱10年 买通看守所长逍遥牢外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8-05 09:15:00 来源: 南方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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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权威部门获悉,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2009年江门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入狱10年。然而林崇中通过收买河源市看守所所长刘某某等5人,从宣判的那天起1天牢也没坐,直到1年多以后才被关进监狱。省检察院在今年初办案中查获此案,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

  林崇中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向某商人低价出让土地,从中收受港币65万元,造成土地收益流失9404万元。2007年9月7日林崇中被刑事拘留,9月21日被逮捕,当月其广东省人大代表资格被依法终止。被捕后,林崇中一直被羁押于广东省看守所,后被送往河源接受异地审判。2009年7月30日,河源市中院判处林崇中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同 时 追 缴 林 崇 中 赃 款268.7555万元。

  然而,就在宣判林崇中入狱10年的同时,河源市中院以林崇中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为由,判决允许其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林崇中被“当庭释放”。

  林崇中就这样在监外“逍遥”了1年多,直到省检察院收到群众的相关举报并前往河源调查,有关方面才将林崇中关进监狱,因为他根本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

  经查,林崇中用金钱贿赂了时任河源市看守所所长的刘某某、指导员徐某某以及法医。由法医替林崇中出具虚假的体检报告,再由河源市看守所出具允许林崇中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申请交到河源市中院,河源市中院据此宣判。

  2010年,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曾经将林崇中收受贿赂插手“卖地”一案列为“工程建设领域20起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之一。

  据统计,2006年至2010年,全省公、检、法、司等部门共纠正了脱管漏管罪犯2951人,其中纠正脱管罪犯515人,纠正漏管罪犯2436人。在有效的监督下,一些不符合条件但试图保外就医的人员难以逍遥法外。肇庆四会监狱曾以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为由,为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原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顾雏军呈报保外就医。肇庆市检察院派驻四会监狱检察室经审查认为顾雏军的疾病尚在可控范围,且所犯罪行社会影响很大而实际服刑时间太短,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法定条件,提出了相应意见。四会监狱接受了检察机关意见,不予呈报顾雏军保外就医。(记者 赵杨)

【 作者:姚培硕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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