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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利用POS机非法套现逾1.6亿元被刑拘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8-03 15:17:00 来源: 燕赵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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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张家口市警方破获一起利用销售点终端机(POS机)非法套现案。该市一女子齐某利用一家建筑材料经营公司申请了22部POS机,在7个月时间里,居然套现16578万元。这也是张家口市警方破获的利用POS机非法套现案值最大的一起。目前,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2010年5月,张家口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获得线索,齐某以天津某建筑材料经营公司的名义,自2009年6月至10月,在张家口市某银行开设了10个一般结算账户,其基本户全部设在天津,其中9个账户都在天津开办了网上银行,另1个账户在张家口市开办了网上银行。齐某通过这些账户,在张家口市某银行申请了22台POS机。从银行的交易记录上看,齐某大部分以贷记卡形式消费,刷卡区间为500元至12万元,刷卡消费后资金在账户中不停留,当日通过网银转到齐某的固定账户上。这10个账户自开通之日起至当年12月24日,刷卡消费高达16578万元,日均刷卡消费近80万元。

  民警经调查得知,齐某每次使用几张贷记卡通过POS机把钱刷出来以后,便将钱挪作他用,然后在银行56天免息期内,再用其它贷记卡刷卡,将取出的钱还给银行,不支付任何银行利息。经张家口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缜密侦查,于近日将齐某抓获。

  据张家口市经侦支队办案人员介绍,我国出台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形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对使用POS机等方法进行信用卡套现,经营数额达到100万元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随着银行信用卡发放数量和POS机分布数量的增加,方便了人们的消费,但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银行业应加强对信用卡套现的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审核申请发卡人的条件,明确特约商户协助持卡人套现的违约责任,避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相关解释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不需存款即可透支消费,在一定天数的免息期内按时还款分文利息不收。可在有银联标识的POS机上刷卡消费。(记者 冬子 通讯员 陈嘉)

【 作者:肖媛媛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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