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上海特大火灾事故:原静安区建交委主任获刑16年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8-02 15:35: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资料图片: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市中心胶州路靠近余姚路附近的一座28层的公寓楼发生火灾,目前已导致53人死亡。官方通报:18时30分,现场大火已基本扑灭。消防队员已进入楼道,收拾残火,搜救楼内居民。

  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6年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国之声刚刚收到的消息:上海市二中院今天(8月2日)下午陆续对“11·15”火灾事故26名责任人做出一审判决,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 作者:马学玲  编辑: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