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邻居家的羊吃了自家的毛豆而与邻居大打出手,法院判决赔钱3600元。(江苏)常熟法院按照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审结了这起邻里之间因羊吃毛豆引发的血案。
潘某与洪某系邻居关系,潘某家散养了几只羊。潘某家的羊有时会跑到洪某家地里去吃庄稼,为此洪某已经多次要求潘某管好自家的羊。2010年10月的一天,潘某家的羊再次跑到洪某家地里吃了一些毛豆。于是洪某便找到潘某理论,为此双方争吵起来,继而发生扭打。潘某老公和洪某妻子看到后,纷纷上去帮架。扭打中,潘某大拇指被咬伤、头部流血红肿,随即去医院治疗。后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洪某夫妇赔偿其损失共计6000元。
审理中,原告潘某认为是被告洪某夫妇将其打伤的,洪某夫妇则认为被告洪某仅打了潘某一个耳光,潘某的受伤与被告无关。
法庭经过调查取证后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本应和睦相处,却因双方未能冷静处理原告家的羊吃了被告家的毛豆一事,双方发生口角后继而发生扭打,因本起纠纷多人参加,场面较为混乱,在原被告两方陈述差异较大的情况下,结合相关证据分析,认定原告伤情系双方扭打中被被告所致具有高度的盖然性,被告应对原告受伤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原告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可适当减轻被告40%的赔偿责任。据此,法庭最终判决被告洪某夫妇赔偿原告潘某营养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3600元,诉讼费各承担一部分。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法制网
何斌 唐海山)
【 作者:肖媛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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