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房产证遭“难产” 房管部门称可对其进行起诉
与此同时,升龙国际1期B区的业主也在中原论坛“绿城快递”版块反映自己的房产证遭遇“难产”的问题。
网友“魅之精灵 ”说,升龙国际中心1期B区3号楼,2009年10月份交房至今,开发商仍没有为业主办理房产证。购房合同显示至交房之日起360个工作日内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可如今过去一年多了,开发商始终未能给办理房产证,多次咨询都推说至少要到今年十月份才能办理。
对此,郑州市房管局法规监管科一位姓冯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得知,“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如果合同上约定有办理房产证的日期,就需要按合同执行,逾期不办理的,业主可以向开发商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而对于露台面积的价差问题,郑州市房管局监察大队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因为业主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合同中对此已有明确规定,因此一切需要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口头承诺不具备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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