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会成自由人?
假释回乡 住址姓名对不上
派出所把此事搁置一边
从监狱假释出来,按照正常流程,朱寿俊需要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即淮安市涟水县公安局“报到”,接受当地执法部门的监管。但实际上自从朱寿俊出狱后,就成了“自由人”。
“我们收到监狱寄来的朱寿俊假释的相关材料时,已经是10月底了。”据涟水县公安局有关人士介绍,这份厚厚的档案材料,包括了一份淮阴中院的判决书、一份《罪犯出监鉴定表》和一份信函。
这份信函是徐州监狱发送给涟水县公安局的,落款日期为2009年10月21日。打开信函资料,这份鉴定表中的姓名为“朱俊”,其家庭地址为“江苏省涟水县小李集乡北场村胡庄组”。(需要说明的是,在1996年判决,以及其后的多次减刑,包括假释裁定中,法院和监狱方面在法律文书上朱寿俊用名均为“朱俊”)
按流程,在进行简单比对后,警方将这份手续移交给了涟水县的小李集乡派出所。但仅有五名警员的小李集乡派出所民警拿到这份资料核实时,发现很多信息难以比对。“首先,在北场村胡庄组根本找不到叫做朱俊的人。”涟水警方表示,民警多次前往这个村组查询,均被告知没有此人。
之后,社区民警翻找出了鉴定表中登记的家庭主要成员一栏,根据鉴定表中登记的父亲“朱桂村”和母亲“朱洪兰”的名字进行查找,但该村也没有这两个人。“按程序,被假释的人要拿着材料来到我们派出所报到。既然信息有出入,我们找不到他,那就等着他上门吧。”于是社区民警暂时将这一工作搁置,但没想到,这一搁置就再也没有重新开始过。
直到朱寿俊杀人归案后,民警在倒查时才发现,那个所谓的“朱俊”,就是在南京犯事的“朱寿俊”,而其住址,也并非“北场村胡庄组”,而是“嵇陆村朱庄组”,这两个村子尽管都在小李集乡,但相距有十公里多。朱寿俊的父母,分别是朱桂付和朱红兰,也并非“朱桂村”和“朱洪兰”。
朱寿俊本人的身份信息为何有如此大的偏差,因为年代久远,记者无法查证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但事实是,朱寿俊成了实际意义上的“自由人”,不必像法律规定的假释犯人,要定期到执法机关报到、汇报,离开监管地也无须请示并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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