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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国贸公馆""长高"4 业主称开发商事先未通知/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6-21 06:26:04 来源: 河南商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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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

  规划变更已获相关部门批准

  昨日下午2时许,郑州众兴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一位女士表示,他们更改规划是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并拿出相关手续,但她很快将证件收起,记者并未看清。

  该女士表示,更改规划是经过专家论证的,不会存在安全隐患。

  王先生说,他们曾见过这个手续,时间是今年5月份。他认为,开发商先加高,后获批的程序明显违规。

  昨日上午11时左右,业主们向郑州众兴置业有限公司提出楼层加高等近10个问题,“他们说下周一给答复,说如何解决。”

  合同

  规划、设计变更应在10日内通知购房者

  记者看到,多名业主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条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后附录称,“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达到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我们根本没接到任何通知。”对于合同中的规定,多名业主说,去年下半年,他们发现楼房已经盖过26层,却还未封顶,便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被告知“等候处理意见”。

【 作者:记者 李政 段艳超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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