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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警方设立非机动车停车场:七成读者顶一成读者拍砖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6-21 06:09:45 来源: 大河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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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

  “多管闲事”只为降低发案

  出力不讨好,警方很委屈。郑州市公安局金水路派出所所长黄柏仁坦诚,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派出所无权划地设立停车场。机动车由市政府停管中心设立停车场,非机动车由办事处负责划定停车位,指定看车人。

  “我们为什么要设立这么几个看车点?那是不得已而为之。”黄柏仁表示,这几个区域经常发生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为减少案件的发生,公安机关只能“先下手为强”。从另一个层面讲,车辆乱停乱放不利于郑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我们做的是一件出力不讨好的事儿。”黄柏仁说,“但不讨好我们也要做,因为我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降低发案,减少群众的财产损失。公安机关从中间不会谋取任何经济利益,相反,每个月还要往里面贴点钱。”

  黄柏仁说:“这是‘现实状态下的无奈之举’,想切切实实地做点事情,在没有成功模式可以借鉴的时候,就要探索,遇到问题再解决问题。”

  看车点下一步将如何发展?何去何从?黄柏仁表示,派出所将与办事处等多个部门沟通、协调,从便民利民出发,真正建立起更多更好更规范的看车点,更好地为辖区群众服务。

  办事处

  没更多地方规划非机动车停车场

  据经八路办事处城管科韩某称,该办事处设立了十几个停车场,主要在医院、市场附近。“这些停车点都是长期存在的,办事处协调相关单位选定地点后,在社会上招募人员看管。”他说,看车人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确定身份,交几千元押金,用于处理车辆丢失等纠纷产生的赔偿。办事处对停车场收取很少的管理费,“象征性地收一点,有些停车点每月只收10块钱,主要明确一种隶属关系。”

  现实状况是,郑州市电动车越来越多,已设立的正规停车场根本不够用,办事处有没有在学校、商务楼等停车需求较大的地方增设停车场的打算?

  韩某说,就该办事处辖区来说,一个现实的困境是道路太窄,没有更多的地方规划停车场。学校、商务楼附近停车有一个普遍规律,就是车辆的流动性差,一辆车一停一天,看管人员收入太低,没人愿意看,办事处给看管人员发工资也不太现实。

【 作者:记者 乔伟辉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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