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新闻

精神病人火烧自家 邻里质疑精神病患者该谁监管/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6-13 05:57:42 来源: 大河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困惑]

  精神病患者到底该谁监管

  据了解,芦某是一名下岗职工。八年前出车祸伤及头部,之后便患上了精神病。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凌兴高律师认为,芦某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担任其监护人的人员为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如家属或者监护人确实没有条件尽看管和医疗能力,可由政府强制医疗。

  而芦某的哥哥说,父母年迈多病,芦某每月靠200多元的低保度日,而每年要到精神病医院住两三个月,需花费一万多元,这些钱都是他们兄妹几个凑。他一月工资不足1000元,弟弟、妹妹家的生活都比较困难,根本拿不出钱给他治病。据了解,芦某原来的工作单位早已破产。

  华淮社区的工作人员说,芦某扰民一事,社区也很头疼。由于芦某有兄弟姐妹,社区常提醒他们加强对芦某的监管,但因他们有各自的家庭和工作,与芦某不居住在一起,很难做到24小时监护。此次将芦某送进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社区和辖区派出所都积极配合家属办理相关手续。一旦芦某治愈出院,社区将提醒其监护人对其进行监管。

  中原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马先生介绍,民政部门救助原则是属地管理,自下而上。从社区和派出所开始,贫困的精神病患者可以办理低保,重大疾病有医疗救助。对于没有监护人的精神病患者,区民政局可将其送到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费用与社会福利处协商解决。如果有家属,而家属又实在无力支付治疗费用,可向医院申请免费慈善病房。

【 作者:记者 李岚  编辑: 刘丽雅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