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孟斌)今后,我省保障住房将全面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工程质量将实行终身责任制。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该厅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的指导意见》对此作出了硬性规定。
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事关民生改善和社会大局稳定。“十二五”期间,我省保障性住房要建设210万套。《意见》要求,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建立绿色通道,对符合开工条件的单位工程,可分批次发放施工许可证,保证工程依法尽早开工建设。为了防止保障房售价不高质量次的现象发生,各地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在竣工验收前,全面推行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分户验收,确保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障性住房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按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终身责任。对于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要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致使房屋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因参建单位工作失误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为鼓励施工企业创建精品工程,省住建厅将评选“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安居奖”,凡单位工程项目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小区3万平方米及以上均可参加。该奖每年评出两次,获奖企业可获得奖励。
【 作者:记者 孟斌 编辑:
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