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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专家称个税3000元免征额符合当前情况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6-01 11:08:42 来源: 新京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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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欠发达地区被误伤?

  各地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各异,设置统一的起征点是否公平?

  新京报:如果算平均数,全国平均工资在3000元左右,但有人认为,考虑到中国地域差别,各个地方的收入水平、消费支出水平、房价等都存在很大差别,应当在征收个税时进行差别对待。

  刘剑文:你说的是个人所得税是不是需要一刀切的问题。2005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听证会上已提出了这个问题。我认为,还是全国统一适用较适宜。

  其一,我国是法制统一的国家,在税法的适用问题上也得保证全国的统一,这有利于法律的执行。

  其二,从人权和宪政的角度看,纳税问题涉及纳税人的基本权利问题,基于发展权、平等权的考虑,还是全国统一比较合理。

  其三,个税问题上全国统一也有利于税的征管,如果全国不统一,可能会导致税收的逆向流转。从形式上看,费用扣除标准低的地方所征收的个税可能会多一些,但事实上费用扣除低的地方征得的税收少,费用扣除高的地方税收反而高。道理很简单,费用扣除标准低的地方的人会想方设法将税收转移到费用扣除标准高的地方。

  其四,发达地区收入水平比较高,就该让发达地区的费用扣除标准相应提高?这只是表面问题。从公共品提供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角度考虑,发达地区享受的公共品也多一些,纳税人对择业、生活的地域有着充分的自由选择权。

  3 外来流动人口被误伤?

  购房购车政策与纳税年限挂钩,提高起征点等于抹去缴税记录?

  新京报:不少地方将纳税年限跟可享受的服务联系起来,比如北京等地出台了与纳税年限挂钩的购房购车政策,提高个税起征点等于让一些人不再存在缴税记录,这是不是意味着地方政府赋予个税一个新的功能?

  刘剑文:地方政府的这些政策跟个税法本身并无关系,这只是平抑房价的临时性措施,我想这种做法也不会长久持续下去的。间接税税负转嫁不需要也不可能有完税凭证,而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车船税等直接税有完税凭证,比较容易感觉到,所以大家感觉到这一点了。

  新京报: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是否有利于那些新融入城市、达不到起征点的人培养纳税人意识?

  刘剑文:起征点应该是适度的,不应该是无限的。如果大部分人不交个税,税法认同度就会很低,也不利于公民意识的培养。我们都需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这些公共服务所需资金来自税收,个人所得税也是这些税收的一个组成部分。

  新京报:在收入提高的同时,CPI也节节攀升,有人建议将起征点跟CPI等指数挂钩,这可行吗?

  刘剑文:这也是我们过去一直倡导的问题。费用扣除标准多少才合理?这是个仁者见仁的问题,在确定了合理的基准之后,应更多地考虑随着物价和汇率的变动而变动,这样会更公平一些。在有关制度设计时,可以考虑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给国务院,在物价上涨到什么程度或达到什么标准可以做适当调整,但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既要授权,也要依法限制行政机关的行为。

【 作者: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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