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新闻

民警提醒:印刷色情广告也涉嫌介绍卖淫罪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5-26 06:28:41 来源: 大河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25日下午3时

  印色情广告两人被拘留

  5月23日下午,在派出所审讯室内,杜艳辉供述,在他的指使下,刘占峰将“创意”好的色情广告内容提供给了一文印店老板黄金,黄金指使其员工刘婷婷将小广告信息排版印制后交给马鹏远。

  5月25日下午3时,杜艳军、马鹏远、黄金、刘婷婷4人全部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行政处罚。3名未成年人被批评教育。

  在未来路派出所里,刘婷婷得知自己被拘留的消息后觉得很“亏”,她说,排版的活儿是老板让她干的,她排版时注意到小广告上的两张图片也不算色情图片,自己怎么就稀里糊涂成了介绍卖淫了?

  民警是以介绍卖淫罪对4人处理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对刘婷婷的疑问,孔鹏称,刘婷婷作为一个成年人,在主观上应该知道这些小广告是干什么用的;在客观上,她的工作成为了卖淫人与嫖客之间必不可少的一环,所以警方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

【 作者:记者 乔伟辉  编辑: 刘丽雅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