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河南新闻

林州开山炸石危及红旗渠安全 群众指责监管不力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5-25 09:45:39 来源: 中新网河南新闻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记者今日采访中了解到,破坏行为在持续了长达近一年时间后,才被当地有关部门叫停,开山毁林者也受到了“缴纳罚款92980元,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貌”的行政处罚。但面对群众“监管不力”的指责,当地有关部门却不承认监管有过失。

  林州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李广辉面对记者辩解说,去年9月份,该局在巡查中发现上述地点存在违法开山毁林行为,就已经进行了处罚。为什么已经处理过的违法行为后来却愈演愈烈,而该局却迟迟没有“发现”并制止?李广辉称,冬春季节森林公安巡查的重点是防火以及毁树取柴,由于没有再到过上述地点,自然无法制止,“林业公安不存在失职”。

  开山炸石、采矿必须到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而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不法分子并没有到林州市国土局办理相关手续,当地国土部门自始至终也没有进行调查处理。该局矿产资源管理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武家水村委出了一份证明,说开山炸石是为了“道路取直,是民心工程”。而实际情况是,不法分子开山炸石只是为了向高速公路供应土石方牟利,“道路取直”只是一个借口。当地国土部门不到现场进行调查,仅仅依据武家水村委的一份证明就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实在让人费解。根据相关政策,即便开山炸石是为了修路,也需要到国土部门报批。该局矿产资源管理处负责人称,“按规定是这样,但实际上都没有办。”

  开山炸石需要大量的雷管、火药,而申请雷管、火药需要到公安部门,且有严格的手续。林州有关部门已经认定上述开山炸石系违法行为,那么当地公安部门是否认真追查雷管、火药的来源并进行处理?面对记者的提问,林州市公安局的态度是“拒绝接受采访”。

  只有正视错误,才能避免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政府部门这种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式,很难保证新的类似违法行为不会再次发生。”有群众说。

【 作者:记者 侯伟胜  编辑: 刘丽雅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