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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人间女经理“拉皮条” 介绍1次抽利千元(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5-21 11:34:03 来源: 新京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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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说法

  “本案未出追诉期”

  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季化介绍,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介绍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至于情节严重有以下几种情形:多次介绍卖淫或介绍多人卖淫的;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或介绍不满14岁的幼女卖淫的,或具有介绍他人卖淫其他严重情节的,有上述情节严重的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季化介绍,尽管警方侦查此案时,卖淫行为已是过去式,但尚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期限内。犯罪行为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法律责任。“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的,追诉期为5年;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的,追诉期为10年。本案无疑还在追诉期内。”

  - 现场探访

  “天上人间”继续停业

  昨晚10时,在天上人间原址,昔日门口竖立的天上人间巨大广告牌已经被拆除。

  黑暗中,天上人间门口清清静静,大门一侧,几个小字写着“大宴会厅入口”。

  推开门,天上人间入口处的玻璃窗被窗帘严严实实地遮住,玻璃门内,两名一米八以上的身着黑西服的保安在值守。

  “天上人间已经停业了,别来了,”其中一位保安说,“什么时候开张也不知道,我只是个外地打工的。”

  记者欲推门进入,被二人制止。从门外看去,天上人间大厅内灯光黯淡,空空如也。 (记者陈博)

【 作者: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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