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公诉人是否有新的公诉意见?
[公诉人]:有。被告人在血液中的含量是醉酒标准的三倍多的情况下,仍然在路上行使,其行为已经对他人的人身构成威胁,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本案的鉴定机关是由公安部认定的鉴定机构是有鉴定资格和资质的。
[审判员]:被告人是否有新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没有。
[审判员]:辩护人是否有新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希望法庭能够对被告人进行从轻的处理,或者是缓刑的处理。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可以做最后陈述。
[被告人]:第一,我完全认罪。第二,我相信法律公正。第三,我相信法律也会维护一个犯罪人的其他权利。我希望传达给公众的就是,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审判员]:现在休庭(敲击法槌)。
[审判员]: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现在继续开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高晓松危险驾驶一案,经过以上开庭审理,本庭充分考虑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已得出结论。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晓松违反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致四车追尾,三人受伤,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晓松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为严肃国法,维护公共安全,对被告人高晓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判决如下。被告人高晓松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审判员]:今天是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闭庭后五日内送达。交代抗诉、上诉权利(略)。公诉人是否听清?
[公诉人]:听清了。
[审判员]:被告人是否听清?
[被告人]:听清。
[审判员]:辩护人是否听清?
[辩护人]:听清了。
[审判员]:现在闭庭。将被告人带出法庭。(敲击法槌)
[主持人]:各位网友,现在审判长已经宣布休庭,庭审已经结束。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在此表示感谢!同时对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员常亮、安宏玉、高高诺等同志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本次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参与,再见! [15: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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