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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中院对一未成年犯首次适用缓刑“禁止令”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5-16 10:48:16 来源: 大河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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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李钊 李光明

  15日,记者从驻马店市中级法院获悉,该市对一未成年犯首次适用了缓刑“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期间饮酒和到网吧上网。

  刘某某,初中肄业,经常浏览黄色网站,与大他一岁的女孩周某某是好朋友。

  去年12月的一天夜里,17岁的刘某某与朋友喝罢酒,电话约周某某相见,并强行与周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案发后,刘某某表示愿意痛改前非,并获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刘某某不服,上诉至驻马店市中级法院。

【 作者:记者 李钊 李光明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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