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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监察厅:领导出席会议举办单位不得送礼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5-16 08:25:03 来源: 河南商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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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地庆典活动数量逐年上升,人力物力财力耗费巨大,且活动立项随意,片面追求轰动效应,乱收费、搞摊派和拉赞助问题突出。

  此次清理和规范工作,主要针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举办或参与的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

  在这次清理中,再有以下几类活动一律予以撤销: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乱收费、摊派、拉赞助的活动;以营利为目的或违反有关经济工作纪律和财经制度的活动;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的活动;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活动。

  据介绍,清理和规范工作,主要从活动审批、经费管理、领导出席三个关键环节入手。

  在对领导出席的控制上,省监察厅要求,未经批准,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举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出席活动的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同时,省监察厅要求,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举办或变相举办公款旅游性质的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举办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研讨会、论坛活动;各地区不得异地举办或组织各种“轮流做东”联谊性的研讨会、论坛活动;严禁利用举办活动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

【 作者:记者 张高峰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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